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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

—— 发布时间:2014-09-04 21:04:37 ——

      “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负责组织实施,“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是中国科协于1997年面向广大科技工作者设立的奖项,2009年经全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保留。2010年上半年,中国科协对原有“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随后,中国科协所属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等推荐单位按照分配名额自下而上开展了评选推荐工作。

      从2010年起,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将每两年评选一次,面向我国各领域的基层一线工作科技工作者,每次表彰人数不超过1000名。“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对被授予者只授一次,为终身荣誉。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活动是于1997年经中国科协五届五次常委会议批准开展的,先后分别于1997年、 2001年、2004年,共三次评选表彰了785名优秀科技工作者。

      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不超过1000名,由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负责推荐会员中的一线科技工作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负责推荐本地区各领域的一线科技工作者;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科技干部局负责推荐军队系统科技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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