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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国家标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XX部分:冷库运营企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 发布时间:2024-05-22 10:05:04 ——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国家推荐性标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XX部分:冷库运营企业》(计划号:20220850-T-607)经标准起草组研究、起草,现已完成了该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附件1、附件2)。

为进一步完善标准内容、广泛征求各相关方意见,现组织对该标准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6月30日前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3),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将word版、盖章扫描版文件发送至联系人,逾期未回复意见的按无意见处理。

 

联系人:王波  尹从绪

电  话:010 68457336/83516760

E-mail: car-bz@car.org.cn  / cyxin@car.org.cn


附件1:《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XX部分:冷库运营企业》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XX部分:冷库运营企业》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3:《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XX部分:冷库运营企业》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回函意见表.docx

 

       全国制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