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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制冷学会关于开展第九届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8-31 09:11:53 ——

各专业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冷学会,单位会员及青年会员: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九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函创字〔2023〕40号)、《关于印发<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管理细则(修订)>的通知》(科协创函平字〔2023〕56号)、《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九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被托举人遴选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函创字〔2023〕71号)、《中国制冷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将中国制冷学会开展“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

评选出2名候选人上报中国科协。获批后,可获得中国科协连续三年每人每年10万元专项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作的中国籍公民,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二 )中国制冷学会会员(入会链接https://www.car.org.cn);

(三)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学风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四)年龄不超过32岁(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或医学领域的被托举人年龄可适当放宽1-2岁;

(五)具有制冷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且有固定工作单位的研究人员;

(六)制冷行业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

(七)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八)在制冷领域,围绕“四个面向”,从事关键核心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产业共性技术创新攻关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在科研仪器、工程技术等领域案例库中发布高水平案例成果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为推动科技与经济融合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在国内开展学术研究取得突出成绩、在国内期刊发表高水平研究成果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九)推荐人选所在单位或团队能够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和政策支持,共同促进其成长;

(十)曾被取消被托举人入选资格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者和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作为资助对象。

同期申报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和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如同时入选,必须主动选择其一,并及时反馈。如隐瞒不报,查实后将取消入选资格,收回青托证书和资助资金。

三、申报方式

(一)中国制冷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冷学会,中国制冷学会单位会员推荐;

(二)不少于3名同行学术权威专家联名推荐(其中至少2名同行专家与被托举人具有相同的研究领域);

(三)自荐。

只能通过单一渠道申报,多渠道申报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符合条件的青年科技工作者须填写《第九届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申请人信息表》(附件)。

9月8日前将《信息表》word文件及盖章pdf文件发送至dwang@car.org.cn 邮箱。

9月8日前将签字盖章的《信息表》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1份原件,1份复印件)邮寄至中国制冷学会秘书处(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工作流程

(一)申报;

(二)形式审查,确定参加答辩的候选人名单,并予通知;

(三)答辩,学会严格按照《中国制冷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组织召开遴选评议会议,产生2名拟被托举人候选人;

(四)公示,2名拟被托举人候选人有关信息(包括人选姓名、年龄、研究领域、工作单位、对应的推荐专家或机构)在学会官方网站等平台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五)2名拟被托举人候选人上报中国科协审核确认;

(六)组织实施,对托举人才予以连续三年托举培养。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0层  100142

联系人:王波 王丹

联系电话:010-68457336 18047287597、13522551228

Email: dwang@car.org.cn

 

附件:第九届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申请人信息表 .docx

 

                        中国制冷学会

                       2023年8月31日